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5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叶德生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一)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适用于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的情形)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向广州银行广州华南支行申请人民币为1000万元的贷款额度,其中700万为科技贷,公司拟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路664号巨大创意产业园18栋的304室的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300万为知易贷,以公司获得授权的四个发明专利(专利号分别是ZL201510200400.1、ZL201510411122.4、ZL201510411123.9和ZL201510423807.0)及六个实用新型专利(ZL201920348731.3、ZL201920348767.1、ZL201920349647.3、ZL201920348763.3、ZL201920349624.2、ZL201920349649.2)作为质押物。该两笔共1000万贷款需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德生及其配偶承担个人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金额与贷款金额相同,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到期后二年。 |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长即实际控制人叶德生及其配偶为上述贷款提供个人连带担保责任,与会董事叶德欣、叶德明与叶德生有关联关系,三人均回避表决。 |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