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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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0年12月14

原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锋科技”)经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推荐,于 20193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恒泰证券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恒泰证券将其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资质变更至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与恒泰证券一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其后将由恒泰长财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2020 10 30 日与恒泰证券签署了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于2020 10 30 日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2020 12 14 日,全国股转系统向润锋科技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恒泰长财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风险和影响。

 

 

 

 

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1215